广东宏大: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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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
解锁期内,因 3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
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公司决定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上述 3 名激励
人员共计 86,034 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及
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东宏大
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
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8 年
票,授予价格为 5.52 元/股。
予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4 名调整为 57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 6,225,812 股调整为 5,620,968 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26 日。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 52,575 股。该事项已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完成
回购注销,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568,393 股。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内,因 25 名激
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未能全额解除限售,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269 股。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81,269 股的议案,并
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内,因 10 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
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68,496 股。此外,因 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两位激励对象剩余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283,268 股。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办理完成上述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51,764 股的议案,并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内,因 3 名激励
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
比例未达到 100%;1 名激励对象已于 2022 年 1 月离职,公司本次合
计回购注销合计 197,341 股。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97,341 股的议案,并
于 2023 年 5 月完成了回购注销事宜。
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内,因 3 名激励对
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
公司拟回购注销 86,03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
在巨潮资讯网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63)。
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上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86,034 股的议案。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
述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
期间公司未收到现有相关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五章、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2、限制性股票的
解除限售条件/(2)经营单位层面的业绩考核,经营单位的考核指标
主要包括净利润、三项资产比率(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存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例)等,根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
解除限售比例”。因3名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未能完成公司对其的
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解除限售,需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6,034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共 86,034 股。
   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59,738,744 股变更
为 759,652,710 股。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 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
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按下列约定对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回购价格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52 元/股调整为 5.37 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
因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37 元/股调整为 5.17 元/股。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回购价格因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5.17 元/股调整为 4.95 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
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4.95 元/股调整为 4.65 元/股。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价格
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原因,由 4.65 元/股调整为 4.35 元/股。
  (四)本次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验资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宏大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司农验字[2024]23008500757 号),
主要内容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9,738,744.00 元,实收资本(股
本)为人民币币 759,738,744.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
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86,034.00 元,减少有限售条件股份
民币 759,652,710.00 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
民币 86,034.00 元,已支付股权回购款人民币 374,247.90 元。完成
减资后,贵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86,034.00 元,减少资本公积
   同时我们注意到,截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止,贵公司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数为
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出具司农验字[2023]2300850001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元。
   (六)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提交了上述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申请。
   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近日完成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9,414,779 13.09%       -86,034      99,328,745 13.08%
  高管锁定股          88,153,083 11.60%            0       88,153,083 11.6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261,696   1.48%      -86,034      11,175,662   1.4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60,323,965 86.91%            0      660,323,965 86.92%
三、股份总数          759,738,744 100.00%      -86,034     759,652,710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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