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 福州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1-
会议资料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东百集团”)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大
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请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签到参会,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入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
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当在会议登记或现场签到时进行登记,并由公司统一
安排发言和解答。
三、股东大会采用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其持有的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
“反对”、
“弃权”任选一项打“√”标示表
决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具体参与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针对需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
该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六、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会议程序,未经公司许可,会议期间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并请关闭
手机或调至静音模式。
七、为平等、公正对待所有股东,公司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食宿、接送等事宜。股
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2-
会议资料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4:00
?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 ,
的 9:15-15:00。
?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8 号东百大厦 25 楼会议室
? 大会主持人:董事长施文义先生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现场到会情况
二、议案汇报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
四、提议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五、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六、会务组对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进行统计(统计期间,休会 30 分钟)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签署会议文件
十、会议闭幕
-3-
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于 2023 年 11 月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
发行事宜,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事项的顺利推进,
公司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届满之
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6 日)。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
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于 2023 年 11 月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鉴于
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本次发行后续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
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现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其他内
容保持不变。
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