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出具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通过核查任职人员名单、股东名册,比对规则和函证
确认等方式,出具评估意见如下:
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
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至第 6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班耀波、王荭、张伟在 2023 年年度符合独
立性的要求。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