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32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范围内的担保责任,豁免公司对本案件所涉债权除本金以外的其他相关债权权
益的担保责任。
无法确定本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
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管”、原
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偿还原告债务本金 168,921,900 元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
“奥园美谷”)、
田汉、李莉、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康威集团有限公司、惠州狮峰实业有限公
司、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
于新增重大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民初 1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重组债务本金 168,921,900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重组宽限补偿金
师费 80,000 元以及自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以 168,921,900 元
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24%标准计算的重组宽限补偿金;
其签订《保证协议》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
有权向被告金汉 (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翡岛置业有限公司追偿等,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收到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三、《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乙方: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上述本案件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的担保责任,豁免奥园美谷对本案件所涉债权除本金 168,921,900 元以外的其他
相关债权权益的担保责任。
(1)在 2024 年内不会申请执行乙方及其名下的资产。
(2)若本案件二审判决与本和解协议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放弃除本金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尚未二审判决且未到执行阶段,暂无法确定本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
利润的影响金额,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不可撤销地解除和豁免公司在其对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华东建设有
限公司、金汉(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4 项债权项下的担保等全部责任,
只追索公司在其对剩余 7 项债权项下的本金 81,923.18 万元范围内的担保责任,
并承诺在 2024 年度不会就此申请执行公司的资产。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上述责任豁免等事项的相关会计处理过程,以及预计对公司当期期末净资产
的影响,详见 2023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4 年 2 月 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的相关回复内容。
五、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与《确认函》的主要内容一致。本次《和解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降低诉讼
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意投资风险。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
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