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生物: 宁科生物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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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科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股权回购款 100,000,000 元;案件受理费 538,749 元;保全
费 5,000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
法准确判断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科生物)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对本次诉讼事项存在异议,将依法向宁夏回
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 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皆为负值,经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
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
能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完成当前批次产品包装入库,截至目前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的风险提
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2)。如中科新材未能在 3 个月内恢复生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
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
生的多起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
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若纾困计划期满后,中科新材仍未能恢复自主生产能力,纾困帮扶计划
存在被终止的可能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中科新材股东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作为原告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银川市中院或本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对被告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能)、公司、中科新材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7)。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收到银川市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宁
  (一)被告宁科生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回购原告产业基金持有被
告中科新材 10%的股权,向原告产业基金支付股权回购款 1 亿元;
  (二)被告上海中能、中科新材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
有权向被告宁科生物追偿;
  (三)驳回原告产业基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579,300 元,由被告上海中能、公司、中科新材负担 538,749 元,
原告产业基金负担 40,551 元。原告产业基金增加诉请部分案件受理费 30,450 元,
减半收取 15,225 元,由原告产业基金负担。保全费 5,000 元,由被告上海中能、
公司、中科新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
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16,960.08 万元,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8.43 万元,经
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皆为负值,鉴于公司目前处于纾困阶段,
公司流动性问题尚无明确解决方案,受纾困资金规模和时间限制、职工薪酬不能
按时支付、短期债务到期无法偿还及诉讼不断增加的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尚
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
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 9.8.1“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中“(六)最近连续 3 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
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规则》第九章_退市与风险警示,第八节_其他风险警示 9.8.1“上市公司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中“(四)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 3 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公司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资金借款合同
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
诉讼,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
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因各类诉讼案件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累计被冻结资金约 260 万元。若纾困
计划期满后,中科新材仍未能恢复自主生产能力,纾困帮扶计划存在被终止的可
能性。
  四、本次诉讼的执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
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诉讼事项存在异议,将依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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