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
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
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制定《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
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