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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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4-01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部分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个人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标原因,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17名激励对象共计2,547,779股限
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
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
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
                  (京国资[2020]77 号)
                                ,北
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
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
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
                          、《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
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
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
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813,800 股限
制性股票。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退休而离职、因其他原
因身故,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李锋铭等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身故、退休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092,662股;8名激励对象
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
                 ,标准系数为0.5,公司董事会
同意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55,117股。公司
董事会本次同意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47,779股,占总股本比例
为0.01%。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
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
为:P=P0-V=2.41-0.061=2.349 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为 2.349 元/股。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547,779 股,按照截至 2023 年 12 月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959,227   0.53%     -2,547,779      196,411,448   0.52%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453,569,968  99.47%              0   37,453,569,968  99.48%
 其中:A股    36,760,685,841  97.63%              0   36,760,685,841  97.64%
    B股       692,884,127   1.84%              0      692,884,127   1.84%
股份总数      37,652,529,195   100%      -2,547,779   37,649,981,416   100%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
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92,662 股;
部分授予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 C,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
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455,117 股;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
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
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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