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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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50           证券简称:电科数字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因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截至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9,142,343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5,074,346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689,142,343 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89,142,343 股。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
派发事项。                             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
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     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     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
  (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     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
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      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相对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期间
润分配方式。                 间隔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       除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资或
期间间隔                   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
  除未来十二个月内计划进行重大投      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
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     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
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
润的 30%。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   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
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批准,也可以进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
行中期现金分红。               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      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达到 8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达到 40%;                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达到 20%;                  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保证当年现金分红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
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        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
况,在保证当年现金分红和公司股本规模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
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   资金需求、股东回报规划、股东(特别是中小
利。                   股东)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根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董
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     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可能损
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
明确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
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   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
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   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   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股东大会对利润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
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   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通和交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
东大会的权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董事会审议通
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
题。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   式审议,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应说明原因,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
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    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
意见并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    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
议,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   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策程序和机制               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    序和机制
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   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
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及    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   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
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应当   会和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
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经董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应
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    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
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   行审议,充分听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
的外部监事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   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   过;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
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   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
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   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
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并   以支持,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
  (七)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若年度
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公司应在年度报
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分红的原因、未
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
使用计划。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
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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