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6
九号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
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8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向存托机构
发行 7,040,917 股 A 类普通股,并由存托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股票向战略投资者
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及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
限 售 A 股股份 和非 限售存 托凭证 市值 的 社会公 众公开 发行 存 托凭证 合计
开发行存托凭证向投资者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855,997.22 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0)第 005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 131,679,198.8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九
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
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出资设立九号(海南)控
股有限公司,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
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公司之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九号(海南)控股有
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共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九号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九
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九号科技有限公司、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已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履行
完毕并相应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均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
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45,729,649.04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
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扣除已置换的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
人民币 131,679,198.85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扣除已置换后余
存放余额
额(注1)
中国工商银行
Ninebot
股份有限公司 NRA0200210329200131180 16,048,499.59 1,998,049.40
Limited
北京西单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纳恩博(北
股份有限公司 京)科技有限 0200210329200131207 88,424,906.91 88,424,906.91
北京西单支行 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纳恩博(北
有限公司深圳 京)科技有限 110930680610806 41,256,242.54 41,256,242.54
科技园支行 公司
合计 145,729,649.04 131,679,198.85
注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 14,050,450.19 元尚未从募
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注 2: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 898902021310888)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已完成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
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已使用募集资金人
民币 1,121,336,290.50 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11,214,017.68 元,以及用自筹资金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348,450.19 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 E00419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简介 置换金额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年产 8 万台非公路休
闲车项目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
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
及产业化开发项目
合计 845,579,089.77 811,214,017.6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
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40,855,997.22 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
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
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含本数)的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
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
额度及投资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
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
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协定存
款、智能通知存款。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智能电动车辆项目”及“年产 8 万台
非公路休闲车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为方
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节余募集资
金(为利息收入)人民币 1,352,606.66 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人民币 1,000 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年度报告以及本报告中披露相关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九号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
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意见:我们认为,
九号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九号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九号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40,855,997.2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511,009.8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1,336,290.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性是否发
调整后投资总额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项目 分变更(如 投资总额 入金额(1) 额 入金额(2) 入金额的差额 (注 2) 生重大变
(4)=(2)/(1) 态日期 效益
有) (3)=(2)-(1) 化
智能电动 2022 年 6 月
否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4,232,336,210.62 是 否
车辆项目 30 日
年产 8 万
台非公路 2020 年 12 月
否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100% 698,237,181.02 是 否
休闲车项 31 日
目
研发中心
否 268,996,700.00 268,996,700.00 268,996,700.00 10,491,981.59 182,320,797.80 -86,675,902.20 68% 31 日(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智能配送
机器人研 2025 年 12 月
发及产业 否 134,960,000.00 134,960,000.00 134,960,000.00 2,490,641.42 116,208,067.71 -18,751,932.29 86% 31 日(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开发项 3)
目
补充流动
否 136,899,297.22 136,899,297.22 136,899,297.22 3,528,386.85 122,807,424.99 -14,091,872.23 90% 不适用 注1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 1,240,855,997.22 1,240,855,997.22 1,240,855,997.22 16,511,009.86 1,121,336,290.50 -119,519,706.72 9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参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附件一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参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指标系投资项目所在产品线营业收入。
注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基于审慎性原则,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