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4-023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基于本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
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本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
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如下:
本公司 2023 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
并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571,800,762.16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本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 本 次 本 公 司 拟 提 取 利 润
(二)拟按最新总股本 2,499,462,404 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 5.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549,312,373.25 元。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本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
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规定,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公
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