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283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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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518Z0283 号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灿光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 并 于 2024 年 04 月 01 日 出 具 了 容 诚 审 字
[2024]518Z021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华灿光电公司管理层编制
了后附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是华灿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华灿光电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
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
现不一致。除了对华灿光电公司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
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华灿光电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
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华灿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附件: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283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潘新华(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子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