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条 公 司 股 东大 会 对利 润 第一百八十条 公 司 股 东大 会 对利 润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
股份)的派发事项。 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
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为: 策为:
(一)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 (一) 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
件 件
…… ……
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 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
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
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 式分配利润。其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
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 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
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 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
实合理因素。 实合理因素。其中,公司现金股利政策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
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利润的 10%。
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 3. 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三年 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 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
…… 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三年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当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
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利润分配:
分红政策: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最低应达到 80%; (4)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5)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重大投
最低应达到 40%; 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 营或投资需要。
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 ……
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二)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分红政策:
程序及机制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 最低应达到 80%;
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本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
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 最低应达到 40%;
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定。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公司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应当在董事会 最低应达到 20%。
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
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 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
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处理。
进行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二)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程序及机制
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应当多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
…… 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公司
(三)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
程序及机制 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
…… 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根据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
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
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公司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
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应当在董事会
…… 决议公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
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
采取的举措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独立
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
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
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
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具体理由,并披露。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
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
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三)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程序及机制
……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
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
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通过。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
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是否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利润分配管理
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