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 202401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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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保本
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进行讨论并通过、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
发行 4,814 万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金额 125,067.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金额为 11,844.9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3,222.81 万元。上会会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上
会师报字(2023)第 3168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类型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            项目建设投资           91,500.00
 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项目流动资金           30,000.00
             合计                         121,500.00            85,000.00
  (二) 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募集资金账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户余额
 特种聚合材
 料助剂及电
 子专用材料
 制造项目
  超募资金     28,222.81    8,222.81    8,222.81         29.14%     20,000.00
   合计    113,222.81    23,830.83   23,830.83              -     89,391.9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
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根据实
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 履行的决策审议程序
 对于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
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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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
资金安全。
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
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
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保本浮动收益的产品报表列报的项目为“交
易性金融资产”,保本保收益的产品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
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   报备文件:《光大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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