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
行 4,81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9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25,067.72 万
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5,687.64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464.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13,222.8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出具了上会
师报字(2023)第 316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32.20 万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5,608.02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32.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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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90,324.1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40,324.18 万元,银行理财产品及存款余额为 50,000.00 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3,222.81
项目投入 B1 0.00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
截至期初 B2 0.00
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3 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0.00
项目投入 C1 15,608.02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
C2 50,000.00
于现金管理
本期发生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
额 C3 0.00
理的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净额 C4 932.2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8,222.81
项目投入 D1=B1+C1 15,608.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D2=B2+C2-C3 50,000.00
截至期末 现金管理的余额
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4 932.2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5 8,222.81
E=A-D1-D2-D4+
募集资金账户应结余资金 40,324.18
D3
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资金 F 40,324.18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常
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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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与中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金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466379036938 40,309.12 活期存款
中国光大银行镇江分行 5389018080651711 5.21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381006710011000293084 9.85 活期存款
合计 40,324.18 -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化收 期止日 是否
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
益率 期 赎回
中国光大银 单位定期存 30,000
行镇江分行 款 .00
/28
交通银行股 1.80%/ 2023/5
保本浮动收 20,000
份有限公司镇江 3.00%/3.20 /22-2024/4 否
益型 .00
分行 % /26
小计 - - -
.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除超募资金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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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
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
了上会师报字(2024)第【2789】号《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常青科技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
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常青科技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
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常青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情况相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保荐人对常青科技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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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编制单位: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222.8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30.8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830.83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无
截至期末累
已变更项 计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与承诺投入 入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4)=(2)/ 的效益 定效益
(1) (2) 态日期 大变化
(如有) (3)=(2)- (1)
(1)
计划建设周
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否 85,000.00 85,000.00 85,000.00 15,608.02 15,608.02 -69,391.98 18.36% 尚未完工 不适用 否
期 30 个月
项目
不直接产生
经济效益
合计 113,222.81 113,222.81 113,222.81 23,830.83 23,830.83 -89,391.9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进行土建施工及设备准备,与募投项目计划基本匹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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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募投项目先期
投入 6,200.86 万元,本次置换金额 6,200.86 万元,置换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为 20,000.00 万元,
定期存款 30,000.00 万元,合计 50,000.00 万元,本期无到期产品,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8,222.81 万元,占超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14%,实际使用金额 8,222.81 万元。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