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24—01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实施股份回购,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为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7.27%。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23.7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637,158.76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截至2023年12月
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
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
比例计算。” 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
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
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
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股份回购、日常
经营等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
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
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
成果。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以现金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可视同现金分红,符
合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