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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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期到期注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核查了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19 年 8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确定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为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鉴
于首次授予部分 536 名激励对象中,23 名激励对象因放弃、退休和离职的原因,
上述 23 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36 名调整为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 1,716.70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 447.80 万份不变。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0
年 9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114 万份,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以及《关于
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
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首次授予部分 34 名
激励对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退休、1 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行权条件
以及 1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
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8.45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离职,
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 万份。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
核实。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 513 人调整为 477 人,首
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716.70 万份调整为 1,618.25 万份;公司预
留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 5 人调整为 4 人,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由 114 万份调整为 99 万份。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
元/股,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 21.15 元/股调整
为 20.89 元/股。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
权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
分权益的议案》。鉴于自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5 日期间,有 21
名激励对象离职、8 名激励对象退休、6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
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8.545 万份。本次调整后,
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 477 人调整为 448 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
期权授予数量由 1,618.250 万份调整为 1,509.705 万份。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期到期注销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到期注
销的议案》。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2
年 11 月 27 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 148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1,658,795 份
股票期权;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39.60 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1,509.705 万份调整为
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 12.41 元/股调整为 11.98 元/股,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 20.89 元/股调整为 20.46 元/股。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激
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鉴于自 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鉴于公司 15 名激励对象离职、10 名激励对象退
休,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 448 人调整为 423 人;9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注销其第三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 50%或 100%
(其中 7 人注销 50%权益,2 人注销 100%权益),因此注销上述离职、退休及
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9.9550 万份,本
次 调 整 后 , 公 司 首 次 授 予 部 分 的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由 1,343.8255 万 份 调 整 为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期到期注销的议案》。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 103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
行权的 880,252 份股票期权;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
期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29.70
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1,313.8705
万份调整为 1,225.8453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59.40 万份调
整为 29.70 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
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
象持有的 880,252 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
有的 29.70 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
   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期到期注销的议案》审议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环
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有效期已
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公司本次股票
期权注销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注销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
                 “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
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未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
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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