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电话及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云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
分别为吴君亮、周展、项思英、葛艾继),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
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
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
限为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数量;
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做出调整,将前述限制性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
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及实际可归属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相关事项;
资格;
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 等修改行
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