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
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并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2023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润为人民币 3,645,274,972.16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进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7 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2,210,315,689 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共有 23,345,545 股公司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以此计算,本年度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
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
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因此,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红金额预计 2,095,997,197.41 元,占最近三年
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865,782,022.14 元的 30.53%;最近三年
回购及现金分配的金额占最近三年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
为 35.64%。
公司近三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如下: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分红年度 每 10 股派息数 现金分红的数额 回购金额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元)(含税) (含税) (不含交易费用)
利润的比率
注
注:2022 年回购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 120,291,996.55 元(不含交易费用)
,已扣减员工持
股计划退回的现金分红 7,956.00 元。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及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
户至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致使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增本次
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
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