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3 月,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82,356 股,占公司
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 0.092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9.51 元/股,最
低价为 58.68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25,157,517.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60,0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
总额为人民币 264,982,922.7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回购股份 382,3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 0.0920%,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69.51 元/股,最低价为 58.68 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 25,157,517.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60,0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415,637,624 股的比例为
总额为人民币 264,982,922.7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大智造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