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 司太立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520
 会议时间: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4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
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
有关规则。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
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股东要求发言时不
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也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
关的问题。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
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不予回答。
  六、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八、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食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9:15-11:30,下午 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丰溪西路 9 号公司行政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 日
 二、会议主持:胡健董事长
 三、现场会议流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及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三)提名并通过本次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表审议意见;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统计表决结果、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八)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决议详见公司
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等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授权有效期”)
为12个月,自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8日。具体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制定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5 月 8 日止;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及其他
授权事项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司太立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