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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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02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7 名,
代表股份数量 424,774,3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153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名,代表股
份数量 219,952,7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792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26 名,代表股份数量 204,821,57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9.361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
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共计 24 名,代表股份数量 115,385,0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0.907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
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大
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
表决。关联股东持有公司 219,952,744 股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 204,483,6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8350%;反对 33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047,185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2%;反对 337,90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刘荷婷律师、曹娥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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