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股份: 常青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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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68          证券简称:常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
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
行的证券。”如果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
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实施相关工作的
推进。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实现合并报表净
利 润 131,627,112.03 元 , 截 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分配利润向股东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原因如下:
  常青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于 2023 年 6 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274 号),目
前正处于实施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
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
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如果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则在利润分配完成前,公司不能进行股票发行,不利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实施相关工作的推进。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为
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不进行 2023
度利润分配。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
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
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积极用于主业做大做优做强。
  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尽快按照监管部
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后、
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会积极召开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利润分配相
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将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
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提供
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
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
制定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
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公司将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
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将树牢回报投资者理念,聚焦主营业务,坚守主业发展,争取更高的盈利水
平,回报投资者。
  公司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实施完毕后,尽快按照监管部
门的要求与《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五次会议,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再融资实施进展、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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