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海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对大地海洋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概述
培训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
培训方式:集中授课
培训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
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规则以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并提供相关案例进行参考。
二、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大地海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按照本次培训工作的安排,积极
安排和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为保荐机构和培训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条件和组织
保证,为培训对象参与培训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培
训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
三、本次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
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林岚 范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