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地履行了职责,按要求出席了 2023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各
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议,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2020 年 10 月经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又于 2023 年 11 月经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本人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召集和主持会议,同时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的任职资格。2023 年 10 月,本人参加了提名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会
议,审议并通过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2023 年 11 月,本人参加
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要求,时刻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结合公司
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提出切实可
行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2023 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
就《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
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公告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酬方案的
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
据)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
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本次交易中相关审计报告(更新财务数
据)的议案;
(3)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
的披露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此外,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
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
信息,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
(四)报告期内,本人在历次股东大会上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
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五)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加强相
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在工作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认真审议每个会议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4 年,我们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秉承诚信、审慎、
独立的原则以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宗旨,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
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相关法规、业务的学习,提高
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池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