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2024 年 3 月 29 日,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
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
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回购股份将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2024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披露进展以及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
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
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印花税、交
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0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9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3.36 元/股,最
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12.97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37,508.28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