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外籍员工。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29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22.91 元/股向
符合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