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辰软件: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玉顺)

证券之星 2024-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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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辰软件”)的独
立董事,2023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述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不低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范玉顺,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0 年 7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自动化专业获博士学位。1990 年 8 月至今,在
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工作,任教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范玉顺      6      6    0        0    0     0          5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023年度,我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
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和咨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召开及本人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我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我参加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
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并在年审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
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
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对于CAD软件的发展趋势和信息技术的发展
情况,我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骨干进行了多次深入的交流,特别
是对于当前新兴技术的发展和与CAD领域产品的结合应用,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深入的交流,得到了公司人员的广泛欢迎。对于公司技术骨干的培养和成
长,以及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激励等问题,我也与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了细致的
探讨。
  我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
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
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
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
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
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审议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我对变化较大的会计
报表项目及会计指标及时和公司沟通,了解发生原因,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与义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定期报告,于2023年10月3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
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
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事前取得了
我的认可意见。我充分了解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历史沿
革,执业能力、执业业绩及近年奖罚情况以及签字会计师的执业经历及业绩,
以及近年的奖罚情况,同时结合前几年服务公司的态度及能力,和公司的配合
程度及和独董的沟通交流情况,出具审计报告的质量等综合评估后,作出认可
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11 月 21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0)。
  我认为,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
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
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
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
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
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范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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