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范玉顺、方新军、虞丽新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范玉顺、方新军、虞丽新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范玉顺、方新军、虞丽
新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范玉顺、方新军、虞丽新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