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要求,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力群、李勤、曾辉祥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力群、李勤、曾辉祥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以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