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中汇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
汇在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 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注册地址为杭州
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截至 2023 年末拥有合伙人 103
人,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中汇一直以来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截至 2023 年
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 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
计师近 300 人。中汇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108,764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97,2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9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3,684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涉及专用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疗等制造
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 项目信息
开始为 近三年签
成为注 开始从事 本公司 署及复核
开始在本所
姓名 人员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提供审 过上市公
执业时间
师时间 审计时间 计服务 司审计报
时间 告家数
吴广 项目合伙人 2009 年 2011 年 2021 年 6
月
江汇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2016 年 2023 年 2
月
陈晓华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1 年 1999 年 2020 年 11 2022 年 7
月
中汇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汇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
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过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及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从业人员 21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
不影响中汇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中汇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
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
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
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制
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
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 项目咨询
中汇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
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与中汇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 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
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
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
制与质量管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
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
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 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
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
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善的项目
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
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
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
稿等。
(四) 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
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
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
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
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
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
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没有在
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
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
的制度保障。
四、审计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
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
披露时间要求。中汇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
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新材料
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
服务合伙人担任。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
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