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 东阳光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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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4-13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对会议议案发表了意
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与会董事发表了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及摘要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
的《东阳光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 2024-30 号)。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按照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本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
涛先生回避了表决。由于交易涉及金额大于 3000 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5%,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该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4-15 号)。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审计
工作的总结报告》(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 2024-17 号)。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及 2023 年第四季度对外担保进展的公
告》(临 2024-16 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 票同意、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
阳光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24-18 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 2024-19 号)。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财务资助是基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采取收支集中管理
形成的,旨在保障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
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被资助对象的少数股东遵义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控股子公司,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预计的公告》(临 2024-20
号)。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 34.90 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其中
存量续贷额度为 24.90 亿元,新增银行贷款额度为 10.00 亿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减少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更好地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业绩,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意公司以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编制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
光于 2024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 2024-21 号)。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影响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
营管理和核心团队人员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股数及价
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作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对象的董事张红伟先生、李义涛先生、
张光芒先生、王文钧先生、钟章保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
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临 2024-24 号)。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
就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对应未解锁的权益份额
不得解锁。为维护上市公司和持有人的利益,同意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择机出售标的股票,按照持有人的原始出资金额和按
余,则归属于上市公司。
   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董事张红伟先生、邓新华先生、李义涛先生、
张光芒先生、王文钧先生、钟章保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
议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临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
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24-22 号)。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本次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修订,其中《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
光独立董事制度》
       《东阳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阳光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
     《东阳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阳光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实施细则》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推选张红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张红伟回避了表决。
  (二)推选邓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邓新华回避了表决。
  (三)推选李义涛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李义涛回避了表决。
  (四)推选胡来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五)推选张光芒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张光芒回避了表决。
  (六)推选王文钧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
  董事王文钧回避了表决。
  (七)推选覃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
  独立董事覃继伟回避了表决。
  (八)推选付海亮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8 票同意、
  独立董事付海亮回避了表决。
  (九)推选谢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继续履行职
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并顺利衔接。董事会将要求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
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聘任新的管理层并顺利交接为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二十、审议《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将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
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
的薪酬考核方案:
体管理职务的,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
度进行考核并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上述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改
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第十二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以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
合同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按照公司“基本
工资、基本福利+年终奖励”的模式发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
一代扣代缴。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
《东阳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临 2024-29 号)。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整体工作落实情况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红伟先生:男,51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8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乳源东阳光电化厂董事长兼总经理;2002 年 6 月至 2010
年 1 月担任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 年 3 月至今担任乳
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2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2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
  邓新华先生:男,54 岁,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2000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日至今担任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10 月 26 日至今担任
北京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8 年 5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李义涛先生:男,43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高级工程
师。2013 年至今担任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1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乳源
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至今担任东阳光科研究院院长;2018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来文先生:男,3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东阳光电化厂销售部长长,统筹管理化工产品销售。
  张光芒先生:男,48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1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车间主任;2004 年 7 月至今,
担任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厂长。201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王文钧先生:男,37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12 年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覃继伟先生:男,56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九三学社
社员,高级会计师,中国证券期货特许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江西
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南昌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社会导师,江西省新联会理事,
江西省预算绩效管理专家。1991 年至 1994 年,煤炭部株洲洗煤厂工作,先后任
出纳、会计、会计主管;1994 年至 1998 年,湖南省株洲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先后任助理审计员、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合伙人;1999 年至 2000 年,
受湖南省财政厅指派,以访问学者身份,赴香港何铁文·苏汉章会计师行研修国
际审计与会计;
负责湖南区审计业务;2002 年至 2008 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所
长;2008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09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株洲分所副所长;2014 年至今,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所长。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付海亮先生:男,53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6 年
年 5 月,任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5 年 5 月至今,任湖北山河律师事
务所合伙人兼行政负责人。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谢斌先生:男,51 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本科学历。1996 年 10 月至 2005 年 1 月,任湖北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律师、合
伙人;2005 年 2 月至今,任湖北易斯创律师事务所主任。目前担任江汉大学特
邀教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被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AAA 信用等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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