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定期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6,688,847.70 元,按照《公司章程》
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4,668,884.77 元后,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余公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8,957,467.18 元。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同比下降,传统业务在创收方面不及预期,成本费用支
出惯性较大,新业务的投入尚未见成效,致使提取盈余公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比下降较为明显。因此,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落地、
抵抗外部环境不利影响,兼顾股东短中长期利益,董事会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
分配:
公司拟以总股本 14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
分配现金 0.4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5,866,668.00 元(含税),占 2023 年度
提取盈余公积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的利润 18,957,467.18 元的 30.95%;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前置研究,全体独立董事
发表了一致的同意意见。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4-016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