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
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樊勇先生、亓峰先生、赵合喜先生、赵桂林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樊勇先生、亓峰先生、赵合喜先生、赵桂林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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