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二、《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二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应条
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制度》
(草
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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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议案之二
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
作为牵头人,与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
建设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投
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包括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新
(扩)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提标改造及管线施工,以下简称:本项
目)。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实施山南市泽
当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项目公司由排水公
司持股 99%,环境建设公司持股 1%。项目公司成立后将委托环境建
设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
近日,项目公司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拟与环境建设公司签
订施工合同,合同暂定金额为 14,681.97 万元(含税)。由于环境建
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
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 9 号 2-3 层
(四)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五)注册资本:11,223.77 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1985 年 3 月 12 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八)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爆破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
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气设备修理;
物业管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关联关系:环境建设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
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
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环境建设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环境建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二、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发包人:山南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部分、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
厂附属及配套部分和山南市泽当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线部分。
(三)合同工期及质量标准
(四)合同金额:暂定含税合同价人民币 14,681.97 万元,不含
税金额为人民币 13,469.70 万元。最终竣工结算价以政府或政府主管
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
(五)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含税暂定金额的 10%。
(六)支付方式
预付款: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部分预付款比例为 15%,工程设备、
电气智能化、仪器仪表及智能水务平台工程部分预付款比例为 30%。
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
(七)合同生效:在承包人按要求缴纳履约担保后,自双方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为政府指导价,依据国家现行《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等相关规定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项目建设所需,定价依据为政府指导价,遵循了
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
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予以
审议。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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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