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人,全体独立董事于会前一致推举独立董事
李金林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航发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遵守
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是由我国航空工业体系的现实状况所
决定的,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进行,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将能为公司业务收入及利润增长作出相应的贡献,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
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金林
刘志猛
王占学
杜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