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3231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话、网络、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杰中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公司
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维护
公司及股东利益积极地开展工作,对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
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敏女士、陈
若华先生、吴华亮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356.32万元,同比增长38.03%。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0 元人民币(含税),现暂以截至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的公司总股本 113,535,4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
份 6,501,509 股,本次利润分配基数为 107,033,971 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股利
共计 35,321,210.43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5 股,合计
转增 48,165,286 股。(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若在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并将遵循“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
本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
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年度薪酬的
议案》
涉及董事自身薪酬的,该董事按照规定执行回避表决,本议案董事薪酬部分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
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根据统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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