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 东华科技郑洪涛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4-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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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郑洪涛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忠实与负责的态度,确
保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履行职责,力求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议计 9 次,即七届三十次至三十八次,审计会议
议案计 39 项。本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9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并对会议
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6 次,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至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议案计 19 项。本人现
场参加 6 次,无委托出席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审议、听取会议议案计 8 项;本人现场
主持召开上述会议,对会议议案均持同意意见。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 次,审议会议议案计 5 项;本人均现场参加会议,对会议议案均
持同意意见。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计会议议案 1 项;本
人现场出席,对会议议案持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一)依法行使特别职权
  本人充分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力求全面了解相关
情况,尤为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以及需独立董事事先
认可、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本人对相关会议审议事项积极提出建
议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客观判断并审慎进行表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应尽的义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重点关注内部
控制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内外部审计等工作,并就公司财务、业务状
况与外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沟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有关薪酬考核议案,重点关注限制性股票解售及
回购注销、薪酬考核及发放、津贴调整等事项。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
点关注关联交易、相关承诺变更或豁免等重大事项,明确发表意见。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运作情况详见第一条第二款。
  (二)客观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联合其他独立董事,在全面核实相关材料和客观严谨判断的基
础上,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选举、高管聘任、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
资、股权激励、利润分配、审计机构聘请、关联交易、减值计提等重大
事项发表了 19 项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
具体如下:
独立意见:
  (1)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2)关于与榆林化学组成联合体参与内蒙古康
乃尔公司破产重整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2)
关于与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协议的独立意见。
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 2022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4)
关于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意见;(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6)关
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对《关
于在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8)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3)关于对认缴控股子公司中化学(内蒙古)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4)关于对《关于在
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买化三院有关房产、土地及设备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
独立意见;(2)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本人依法行使《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
予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
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外,还通过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外
审计机构沟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本年度,本人在公司现
场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
面了解法人治理、改革改制、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情况,获取有效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依据材料。同时结合自身专业和业务优势,对公司实
业投资、基础设施业务拓展、财务管理、内外部审计等事项提供客观、
专业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披露媒体,审阅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关注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督促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南等规定,
持续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同时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宣传报道和公司开展的舆情管理工作,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营公司、大型总承包现场,并走访项目业主、联合投资方等单位,进一
步了解公司“工程+实业”运营状况,并提出绿色发展、安全生产等建
议。
文件,重点学习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南等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参
考》《资本市场监管动态》等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以及公司组织的
相关培训,持续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水平,以更好地发挥独立董
事职能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郑洪涛
  邮箱:zhenght@mail.nai.edu.cn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和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态度,切实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依法行使
权利和规范履行职责,力求促进规范运作和提高决策水平,有效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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