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
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
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
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4-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为:不发放监事津贴。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
照该方案执行。
公司 2024 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为:不发放监事津贴。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
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 12.00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
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 5,000 万
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