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需出具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出具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
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
表》
(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 2024 年 4 月 12 日 14:00 前送达公
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11层证券部
联系人:黄子健 司晓薇
联系电话:010-62670506
传真:010-62670508
邮箱:zqsw@techstar.com.cn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以便签到入会。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实投票”。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
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
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做出投票指示。
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附件 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