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 监-0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祖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
到监事 4 名,名单如下:黄祖荣、张娜、温巧容、褚东倩。监事郑希
富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监事张娜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案》;
经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4,511,926.85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578,361,738.60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公司拟对 2023 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作如下分配:
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4,720,815.52 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元。且 2023 年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合并报表数,故拟按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比例进行现金分红,并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57,951,4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1,590,291.00 元,剩
余的未分配利润为 130,897,048.67 元结转以后年度留存,2023 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相
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红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该预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表决情况: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