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28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
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口径2023年度实现
净利润为人民币1,034,642,365.89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711,000.00元,加上
年初未分配利润4,986,235,440.95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717,394,351.60元,实际可分
配利润为5,290,772,455.24元。
以截至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1,387,935,37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后(截至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05,457股)的
股本总额1,373,429,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3元(含税),
合计分配利润1,391,284,501.8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
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
定分红总金额。
二、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本公司《公司章程》《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
定,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本公
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