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 7 月 22 日
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达成情况,并结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岗位调迁、降职或激励对象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机制管理办法》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本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423,839 股,拟回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36 元/股,并按《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规定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时,如遇需对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事项,公司将根
据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董事会执行上述回购后,本公司会注销所回购的股份,而使本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因此,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法规发布公告。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可自接到本公
司通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
提供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本公司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有关
债权仍将由本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本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债权人应向本公司出具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者,须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者,另须出
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
然人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者,另须出具授权委托
书原件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邮件地址:中国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 2266 号
  收件人: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姜丽 女士
  邮政编码:071000
  特别提示: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权资料:
  传真号码:86-312-2197812
  特别提示:请在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
  联系人:姜丽 女士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城汽车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