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 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大亮)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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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公司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
计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投票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会次数    (次)    (次)    (反对次数)    自出席会议
张大亮      5      5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2023年3月28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2023年7月21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三)2023年8月14日,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备
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参加相关事项
会议,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薪酬情况,总裁变更、副总
裁聘任等进行监督和审核,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
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
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决策
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最新的运营动态并进
行实地考察,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向公司提出集团化管理的建议,为公司发展提
升管理效率。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董
秘办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针
对重大事项会及时与独董进行沟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
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
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针对
本人提出的建议,公司积极用到各子公司的管理中,不断提升管理效率。未发
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七、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
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的思想意识。
  八、其他事项
  九、联系方式
  张大亮: zdl@zju.edu.cn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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