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
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泰和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文件规定,对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3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
币 30.42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912,600,000.00 元,扣除
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 55,904,716.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56,695,283.02 元,
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减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2,970,883.02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449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计划投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
项,“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募投项目之“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有资金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完成时间 备案单位及文案号
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
水处理剂系列
产品项目
注:募投项目之“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已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2023 年 6 月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6)、
《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仅有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尚未结
项,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687.99 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均为活期存款。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进度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30,854.01 29,909.22 96.94%
二、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实际进展及拟终止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投资进度 96.94%。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中各子项目进展具体情况如下,其
中,子项目一期 5 万吨二氯丙醇项目拟予以终止。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产能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万吨/ 完工/终止情况
年)
原有项 2.5 已完工
(PBTCA)
目升级
改造 羟基乙叉二膦酸(HEDP) 4 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新增绿 谷氨酸二乙酸四钠
色螯合 (GLDA.NA4)
剂产品 甲基甘氨酸二乙酸三钠
产能 (MGDA.NA3)
丙烯酸-2-丙烯酰胺-2-甲基丙
新增高 磺酸共聚物(AA/AMPS)
效无磷 聚天冬氨酸(钠)(PASP) 2.5 已完工
水处理
剂产品 聚琥珀酰亚胺(PSI) 1 已完工
水处
理剂 产能 聚环氧琥珀酸(钠)
系列 (PESA)
产品 新增固 HEDP.Na4 固体颗粒 2 已完工
项目 体颗粒 PESA 固体颗粒 2 已完工
产品产
PAAS 固体颗粒 1 已完工
能
公司确定募投项目时,二氯丙醇的下游产品环
氧氯丙烷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生产二氯丙
醇可消耗 HEDP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盐
酸),改善盐酸贴补销售情况。目前,环氧氯
二氯丙醇 5
丙烷市场下行,利润空间不断被压缩,且盐酸
产业链
贴补销售有所缓解,继续实施该项目难以达到
延伸
预期收益。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
公司管理层慎重研究,计划终止实施该项目。
亚磷酸 5 已完工
亚磷酸(固体) 3 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注:二期 5 万吨二氯丙醇项目因市场原因于 2023 年内已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6)
。
项目终止后,项目建设已形成的资产后续可改造用于建设其他项目。
三、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专业资产评
估机构对二氯丙醇项目(一期 5 万吨)进行专业的评估和测试,公司拟对二氯丙
醇项目拟计提减值准备 2,433.01 万元。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审慎作出的决定,未改变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审慎作出的
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审慎作出的
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审慎作出的
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情况
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飞 曾丽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