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 职 业 字 [2024]11544-2 号
目 录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天职业字[2024]11544-2 号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科技”、
“公司”或“本公
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泰和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泰和科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泰和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和科技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本鉴证报告作为泰和科技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此页无正文]
天职业字[2024]11544-2 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中国·北京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3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0.42 元。截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
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912,600,000.00 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 55,904,716.98 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 856,695,283.02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存入公
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70,883.0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2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449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有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未结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6,879,947.52 元(含利息、理财
收入并扣除手续费)
,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 26,879,947.52 元(含利息、理
财收入并扣除手续费)。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其中:2023 年 1.1-12.31 募集资金使用 27,948,441.43
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551,792,038.77
其中:募集资金理财
银行存款 26,879,947.5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
《管理制度》;并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
庄分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青岛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
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
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
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37050164110800000593 活期存款 36,973.37
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815020301421008331 已注销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 872010200358299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489999101300000856 活期存款 26,842,974.15
合计 26,879,947.52
注:公司在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枣庄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72010200358299)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办理完成注销手
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2022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
公告》:公司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中部分产品项目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为 14,960.39
万元;公司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中部分产品项目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为 30,854.01 万
元。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由 91,213.49 万元调整为 66,296.2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由 84,372.44 万元调整为 59,455.22 万元。
根据 2023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
公告》:公司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中二氯丙醇二期 5 万吨项目因市场原因予以终止。
公司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中二氯丙醇一期 5 万吨项目因市场原因拟予以终止。本事项经
过,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有 资 金 人 民 币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
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保荐人认为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1,26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94.84
募集资金净额 84,372.4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4,917.2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974.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30%
已变更项目,含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更(如 (%) 否发生重大变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有)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部分项目终止 39,182.73 14,960.39 14,879.59 99.46% 2022 年 8 月 25 日 3,143.79 不适用 是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部分项目终止 31,548.89 30,854.01 2,794.84 29,909.22 96.94% 2024 年 5 月 31 日 6,154.07 不适用 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5,640.82 5,640.82 5,185.24 91.92% 2022 年 8 月 25 日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8,000.00 8,000.00 8,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4,372.44 59,455.22 2,794.84 57,974.05 9,297.86
超募资金投向 公司无超募资金。
因审批手续流程较长、市场等因素,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部分产品项目终止,具体包括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IDS)、乙二胺二琥珀酸三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EDDS)、水溶性油酸咪唑啉、油溶性油酸咪唑啉、马来酸—丙烯酸(钠)(MA-AA.Na)、AA/AMPS 固体颗粒、MA-AA.Na 固体颗粒、四乙酰乙二胺、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醋酸酐项目、二氯丙醇项目。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部分产品项目已完工,部分产品项目建设进度推迟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羟基乙叉二膦酸
(HEDP)、聚环氧琥珀酸(钠)(PESA)、亚磷酸(固体)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受产品及原料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及水处理剂系列产品中部分产品项目的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同意对“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及“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中部分产品项目进行终止;公司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终止的议案》,同意对“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中二期二氯丙醇项目进行终止;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说明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对“水处理剂系
列产品项目”中一期二氯丙醇项目进行终止,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终止项目及终止原因详细如下:
(1)2-丙烯酰胺基-2-甲基丙磺酸(AMPS):AMPS 是公司聚合物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主要应用于石化及水处理行业,公司上市期间该产品
生产商规模较小,环保核查导致停产,产品供应不及时,存在长期供应不足的风险。公司上市以来,AMPS 生产商扩容较大,目前供应充足且稳定,公
司和供应商的合作较为融洽,加之该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丙烯腈、异丁烯、发烟硫酸安全风险较大,异丁烯为液化烃,储存间距较大,造成该项目占
用土地面积较大,投资收益可能不及预期,因此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资。
(2)乙酰柠檬酸三丁酯:乙酰柠檬酸三丁酯项目属于无毒增塑剂,目前市场替代品较多,且市场规模较小。公司继续建设该项目没有明显优势,
因此决定终止该项目的投资。
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已于 2022 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1)亚氨基二琥珀酸四钠(IDS)、乙二胺二琥珀酸三钠(EDDS):本产品主要用于农业,目前推广困难,且生产成本较高,价格相比市场同类产
品无明显优势,因此终止实施。
(2)水溶性油酸咪唑啉、油溶性油酸咪唑啉:本产品主要用于美国市场,受目前美国市场不确定性影响,公司计划终止该项目实施。
(3)马来酸—丙烯酸(钠)(MA-AA.Na)、AA/AMPS 固体颗粒、MA-AA.Na 固体颗粒、四乙酰乙二胺:主要用于洗衣粉添加剂,由于目前洗衣粉在
民用洗涤剂市场占比下降,继续实施该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因此计划终止实施。
(4)醋酸酐:醋酸酐是四乙酰乙二胺原料,四乙酰乙二胺项目终止,故醋酸酐项目计划终止实施。
(5)二氯丙醇:二氯丙醇项目因市场原因予以终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部分产品项目已完工,羟基乙叉二膦酸(HEDP)、聚环氧琥珀酸(钠)(PESA)、亚磷酸(固体)
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人民币 171,656,830.06 元及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519,811.32 元,合计置换 179,176,641.38 元。
换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71,656,830.0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 28,311.87 万元(含现金
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以上项目节余原因如下
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的原计划投资额是基于公司上市前的实际战略布局及建设规划进行的,相应公辅设备及工程投资按全新设备独立建设的
规划设计,计划投资额较大。公司上市以来对全厂区生产装置不断技改,原有的公辅设备投资计划也相应调整,部分生产线可依托原有 30 万吨水处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剂项目的公共装置进行小规模改造,部分产品装置的公辅设备亦可共用,因此本着节约原则,相应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厂区道路等公
额及原因
用辅助设施无需按原计划规模进行投资建设。此外,募投项目设立之初,公司周边没有蒸汽配套管网,所以公司计划新建蒸汽系统,后来热力公司将
蒸汽管网铺设到公司厂区边界,公司就不再自行建设蒸汽系统,通过外购蒸汽节约了原计划新建的蒸汽系统投资额。同时,受产品及原料市场环境变
化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部分产品项目进行终止。因此,公司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资金有所节余。
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支出的监督和管控,节省了部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6,879,947.52 元(含利息、理财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款 26,879,947.52 元(含利息、理财收入并扣除手续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年产 28 万吨水处理剂项目中 8 万吨 HEDP 项目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完成建设,上表中未包含该项目产生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