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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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0 元对价的方式分别收购浙江蓝澳纺织有限公司持有的 27%的
控股子公司浙江汇蓝绿纤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浙江兴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 18%
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汇蓝绿纤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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