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14 号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晶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晶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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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晶科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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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
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3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459.2922 万股,发行价为每
股人民币 4.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59,837.1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3,668.97 万元(不
含预付保荐费用 33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6,168.1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
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和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4,492.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41,675.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116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1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为 297,668.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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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
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622.36 万元(不含税)后,并
考虑已由承销商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00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297,177.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91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3 号),本公司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67,650.112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3 元,共计募集资金
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58.4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151.5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23〕4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41,675.70
项目投入 B1 221,129.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42.57
项目投入 C1 [注 1]19,630.0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89.22
项目投入 D1=B1+C1 240,759.6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931.7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847.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8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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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差异 G=E-F [注 2]-1,008.89
[注 1]含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 10,514.82 万元
[注 2]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共计 1,211.31 万元,
以及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 202.4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加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97,177.64
项目投入 B1 169,289.9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498.50
项目投入 C1 [注 1]15,414.2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82.31
项目投入 D1=B1+C1 184,704.2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580.8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7,054.2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4,448.40
差异 G=E-F [注 2]62,605.85
[注 1]含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 12,418.16 万元
[注 2]差异系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万元,结项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62.31 万元,已由承销商坐扣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可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00 万元以及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 588.44
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98,151.5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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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注 1]291,896.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90.24
项目投入 D1=B1+C1 291,896.3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90.2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245.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803.89
差异 G=E-F [注 2]-558.46
[注 1]含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 87,942.22 万元
[注 2]差异系公司尚未支付和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 558.4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
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晶
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昌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子
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应光伏)于 2020 年 6 月 8 日与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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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与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重新签订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经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
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 年柳堡 2 号
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光伏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
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予
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信区开发
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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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公
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重新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2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2023年1月16日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
案》,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52.43MW光伏发电项目。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2023年3月17日公司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对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125.3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予以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49.63MW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50MW/100MWh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
期25MW/50MWh项目,将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出售后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1,571.20万元转入到建德市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25MW/50MWh项目使用。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经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100MW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200MW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予以终止实施,并将上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7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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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于2023年6月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6月12日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阳江市晶步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 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户[注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木支行
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15844156930068 / [注 3、4]
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 15193983910059 / [注 3、5]
合 计 38,567,214.06
[注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
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 年柳堡 2 号 100MW 渔光互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由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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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账号为 0301230000004007 的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度,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本公司、宝应县鸿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注 2]因 2021 年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本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开立账号为 793900081510669 的募集
资金专户。2022 年因保荐机构发生变更,本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注 3]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
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 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 7,023.40 万元,包含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0.00 万元和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伏发电项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尾号 0068 账户。上表以项目优
先使用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额
[注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专户实际账户余额为 12,162.46 万元,包含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0.00 万元和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 4,617.8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股权转让后剩余募集资金 19,037.16 万元,上述
剩余募集资金合计 23,654.96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和建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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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为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上表以项目优先使用该专户内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归于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口径确定账户余
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
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0301260000004911 31,039,214.9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 2023 年 7 月 27 日
支行 销户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 2023 年 7 月 28 日
海分行 销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
支行
江西裕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2023 年 6 月 30 日
营业部 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 2023 年 9 月 11 日
支行 销户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 详见本专项报告
支行 二(二)1[注 3、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 详见本专项报告
支行 二(二)1[注 3、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
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
支行
合 计 544,483,954.13
[注 1]因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无直接对外签署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授权,其上级
单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保荐机构、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平安银行上海虹口支行遵守前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各项规定。
[注 2]根据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账户利息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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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6 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木支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花木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支行
合 计 78,038,926.9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
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668 号),截至 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5,815,827.17 元,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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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底流动 比例(%)
建设投资 合 计
资金
辽阳忠 旺集团 230MW 屋
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营口忠 旺铝业 156MW 屋
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
者 2017 年 柳 堡 2 号 62,072.07 3,581.58 3,581.58 5.77
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0
合 计 279,136.15 3,581.58 3,581.58 1.28
截至 2020 年 5 月 12 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13,973,584.90 元(不
含增值税)。
经 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
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6708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7,189,840.83 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示范项目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
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 24,269.30 13,018.46 13,018.46 5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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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
上网项目
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90,000.00
合 计 320,938.68 18,718.98 18,718.98 5.83
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809,245.28 元(不
含增值税)。
经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
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52 号),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的比例(%)
资金
金昌市金川区西坡
金塔县 晶亮 200MW 光伏
发电项目
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
电项目(一期)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2,560.23 5,401.72 5,401.72 16.59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
行贷款
合 计 474,658.17 112,428.11 112,428.11 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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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3 年 2 月 1 日,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196,603.77 元(不含
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用 980.00
审计验资费 424.53
律师费 70.00 14.00
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 63.93 5.66
合 计 1,538.46 19.66
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112,447.7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0.00 元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述募集资金 150,000,000.00 元暂未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补充流
动资金。
(2)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50,000,000.00 元 2021 年度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3 月 27 日、2023 年 3 月 28 日及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450,000,000.00 元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0,000.00 元 2021 年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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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400,000,000.00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
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0,000.00 元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首次补充流动资
金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 600,000,000.00 元。
(3)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及归还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
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 年柳堡 2 号 100MW 渔光互补项目、大
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14.5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
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前述三个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216.07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
(2)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为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
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2,425.58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
(3)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涉及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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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提高
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1) 经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辽阳忠旺集团
将上述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及相关账户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
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变更至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75,474.37 73,000.00
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
发电项目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
光伏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 60,000.00
合 计 176,876.02 150,000.00
(2) 经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
跑者 2017 年柳堡 2 号 100MW 渔光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节余募集资金 3,216.07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
(3) 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第 17 页 共 39 页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
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将上述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 4,617.80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
(1) 经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将本次结项募投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
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2,425.58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
(2) 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和《关
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 2021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7,465.96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
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同意将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铜陵市义安
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出售后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 1,571.20 万元用于建德市
(3) 经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度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渭南市
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共计 88,421.08 万元(最终实际结转 88,743.70 万元)用于投资新建晶科电力建
德三都镇 7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与晶科海南 2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
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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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投项目转让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
公司铜陵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售给广东省能源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并将
出售后预留的节余募集资金约 1,571.20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
与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一)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经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
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
经使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 65,752.07 万元。
经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
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
经使用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 27,988.20 万元。
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
第 19 页 共 39 页
所需资金,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 87,942.22 万元。
(二)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本公司“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由于以下原因需调
整项目实施进度:
受 2021 年组件价格大幅上涨、项目所在地疫情反复、当地冬季施工难度较大等因素影
响,募投项目“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进度较计
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有所延后。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原计划利用
当地退地减水退出的土地实施项目建设,由于“退地减水”政策实施情况发生变化,本项目
需按照农用地转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为确保募投项目合法合规稳步实施,公司在综合
考虑当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土地审批手续办理时间以及后期整体施工条件的基础上,经审
慎研究论证后拟将石河子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公司按要求积极协调推进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流程,但由于当地人员管控工作影响,
审批进度较预期推迟。公司取得了兵团发改委、国土局关于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预批准,并
提报至自治区主席办公会审议。根据自治区主席办公会的讨论意见,同意石河子项目按照农
用地转未利用地的方式报送审批,并经市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公司已按照上述意见启动
农用地转未利用地的审批申请,但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为确保募投项目合
法合规稳步实施,公司在综合考虑当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土地审批手续办理及剩余装机容
量建设所需时间后,拟将石河子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3 月。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实施进度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已实现部分并网发电,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剩
余容量的延期并网,将对项目整体收益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
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公司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由于以下原因
第 20 页 共 39 页
宝应光伏发电应
用领跑者 2017 年 [注 2] 不适用
是 40,000.00 38,555.93 38,477.73 -78.20 99.80 已结项 -348.62 否
柳 堡 2 号 100MW 38,555.93 [注 3]
渔光互补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否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52,937.44 -7,062.56 88.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丰城市同田乡
是 68,382.20 11,239.57 65,762.76 -2,619.44 96.17 已终止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光伏电站项目 68,382.20
[注 4]
石河子市 1GW 平
价光伏发电项目
否 9,900.00 9,900.00 9,900.00 100.00 2024/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一期 100MW 光伏
发电项目[注 5]
大众汽车自动变
速器(天津)有
[注 2] 不适用
限 公 司 DQ 厂 区 是 5,313.56 460.13 5,026.81 -286.75 94.60 已结项 447.82 否
光伏发电项目
安波福中央电气
(上海)有限公 [注 2] 不适用
是 845.28 96.48 821.04 -24.24 97.13 已结项 188.97 否
司 3.2MW 分布式 845.28 [注 7]
光伏项目
永久补充流动资 60,202.42
否 60,000.00 60,000.00 202.42 100.3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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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业分布式
[注 11]
电项目[注 9]
工商业分布式
[注 11]
电项目[注 10]
合 计 - 250,000.00 250,830.84 250,830.84 19,630.06 240,962.08 -9,868.7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二)1 之说明。
忠旺项目为“全部自发自用”类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施模式为公司租赁业主方的建筑物屋顶建
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供业主方使用并向业主方收取相应电费。辽阳忠旺项目由于涉及的部分厂房相关产
权证明文件仍在办理中,基于合规性考虑以及后续产权办理的需要,业主方提议暂缓实施辽阳忠旺项目;营口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旺项目由于业主方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生产线进行陆续投产,导致该项目涉及的部分生产线暂未投产,公司如现阶
段实施项目,所发电量存在无法消纳风险。鉴于业主方产证办理进度较慢、生产线何时投产尚不确定,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
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1)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1)之说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1)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一)1 之说明。
[注 1]经 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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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辽阳忠旺集团 23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营口忠旺铝业 156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上终止实施的募投项目仅发生部分前期费用,并未正式开工建设,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2]截至报告期末,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2017 年柳堡 2 号 100MW 渔光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14.58MW 分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光伏项目已完工结项,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已终止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其中,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的账号为 8110201012501188645 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的账号为 793900081510866 的募
集资金专户于 2022 年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 361.87 万元,由公司转入设立在招商银行上海花木支行的账号为 793900081510669 的募集
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募投项目,该 361.87 万元计入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注 3]本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4]经公司 2023 年 2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 年 3 月 17 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丰城市同田乡 20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将上述终止
实施的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617.80 万元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
为不适用
[注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石河子市 1GW 平价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100MW 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
完成并网 91.08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6]本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第 25 页 共 39 页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14.58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于 2022 年完成并网 12.25MW
[注 7]本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光伏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于 2022 年完成并网 3.2MW
[注 8]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实际金额为 60,202.42 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 46.97MW 但
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 45.09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11]根据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5,641.65 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3,216.07 万元;根据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5,000.00 万元,其中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4,617.80 万元。本表格列示的“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是上述两个项目计划投入
和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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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414.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3,268.7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7,766.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09%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1) (2) (4)=(2)/(1) 状态日期
(3)=(2)-(1) 化
晶科电力清远
市三排镇 100MW
[注 2]
农光互补综合 是 34,000.00 11,326.04 293.96 11,326.04 100.00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利用示范项目
[注 1]
铜陵市义安区
西联镇渔光互 [注 2]
是 35,000.00 21,173.88 544.49 18,230.93 -2,942.95 86.10 已结项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光伏发电项 21,173.88
目[注 3]
金塔县 49MW 光 [注 2] [注 4] 不适用
是 16,000.00 13,022.55 100.00 已结项 -141.97 否
伏发电项目 13,022.55 13,022.55 [注 5]
渭南市白水县
西固镇 200MW 光 [注 2]
是 72,000.00 8,199.96 8,199.96 100.00 已变更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伏平价上网项 8,199.96
目[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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讷河市 125.3MW
[注 2] 不适用
光伏平价上网 是 53,000.00 36,529.71 1,878.84 33,264.31 -3,265.40 91.06 已终止 不适用 是
项目[注 7]
偿还金融机构
否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87,963.43 -2,036.57 97.7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借款
永久补充流动 3,062.31
否 3,046.12 3,046.12 16.19 100.5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注 8]
工商业分布式
否 12,425.58 12,425.58 5,466.83 5,466.83 -6,958.75 44.00 2024/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 项 目 [ 注
工商业分布式
否 10,382.20 10,382.20 6,994.78 6,994.78 -3,387.42 67.37 2024/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 项 目 [ 注
建 德 市
电网侧储能示
否 8,654.96 8,654.96 -8,654.96 0.00 2024/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范项目一期
项目[注 12]
晶科电力建德
三都镇 70MWp
农光互补光伏 否 16,000.00 16,000.00 235.37 235.37 -15,764.63 1.47 2024/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 电项 目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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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 科 海 南 20
万千瓦源网荷
否 72,421.08 72,421.08 -72,421.08 2024/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储一体化项目
[注 12]
合 计 - 300,000.00 303,182.08 303,182.08 15,414.27 187,766.51 -115,415.5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二)2 之说明。
(1) 由于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原计划使用的部分地块性质被认定为复耕地,
同时,随着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系列工作的推进,该项目部分地块的土地性质由原来的可利用地调整为基本农田、
耕地。根据相关土地政策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复耕地、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不能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因
此导致该项目可建设用地大幅缩减,且预计短期内无法找到可用于继续建设的土地;由于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目接入点还在筹建中且进度缓慢,经协调当地发改委、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后,仍无法明确该接入点可投入使用
的时间,周边也无法找到其他适合的接入点。考虑到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短期内无法找
到合适的接入点并取得接入批复,项目建成后存在无法并网发电的风险,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暂时无法找到可用于继续建设的土地,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
(2) 由于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建设过程中,第三次国土调查发布了新的土地类型认定数据,根据新
的土地类型认定数据,讷河项目计划建设使用的部分地块不再符合光伏用地标准,导致该项目可利用土地只能满
足 90MW 左右的项目建设规模,剩余容量的土地交付时间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的后续建
设,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2)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2)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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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2)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一)2 之说明。
[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
已完成并网 29.03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2]截至报告期末,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和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已完工结项,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00MW 农光互补
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和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已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后续建
设,公司按上述项目结项、变更及终止时确认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作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注 3]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可转债募
投项目转让的议案》,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于 2023 年 3 月对外出售,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列为不适
用
[注 4]经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046.1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062.31 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 5]本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正式开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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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但尚未并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7]经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对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讷河市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予以终止实施,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与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适用
[注 8]经 2022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金塔县 49MW 光伏发电项目”完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046.1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实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3,062.31 万元,差异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注 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 46.97MW 但
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10]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已完成并网 45.09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11]根据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并经 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 52.43MW 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5,641.65 万元,其中使用 2021 年度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12,425.58 万元;根据 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并经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工商业分布式 49.63MW 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5,000.00 万元,
其中使用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 10,382.20 万元。本表格列示的“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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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是上述两个项目计划投入和实际使用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情况
[注 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晶科电力建德三都镇 70MWp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德市 50MW/100MWh 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一期 25MW/50MWh 项目”
“晶科海南 20 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等募投项目或在开工筹备中,或已正式开工建设但尚未并
网,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9,69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1,896.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1,896.3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诺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用状态日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1) (2) (4)=(2)/(1)
变更) (3)=(2)-(1) 期 化
金昌市金川区
不适用
西坡 300MW 光伏 否 79,918.00 79,918.00 79,918.00 80,117.67 80,117.67 199.67 100.25 已完工 -6,595.97 否
[注 1]
发电项目
金 塔 县 晶 亮
不适用
[注 2]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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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垦红十
月农场 300MW 农
光互补光伏发 否 72,100.00 72,100.00 72,100.00 65,066.18 65,066.18 -7,033.82 90.24 2024/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电项目(一期)
[注 3]
分布式光伏发
否 15,636.00 15,636.00 15,636.00 15,662.50 15,662.50 26.50 100.17 已完工 1,212.54 不适用 否
电项目[注 4]
补充流动资金
或偿还银行贷 否 86,866.00 86,866.00 86,866.00 85,880.00 85,880.00 -986.00 98.8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款
合 计 - 299,690.00 299,690.00 299,690.00 291,896.35 291,896.35 -7,793.6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2(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六(一)3 之说明。
[注 1]本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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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本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文件披露了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预计情况,由于项目全部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项目全运营周期收益率,实际效益与该收益率不具可比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农垦红十月农场 300MW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为新能源发电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
已完成并网 210MW 但未全容量并网,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注 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计划建设容量 79MW,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完工投入商业运营,由于个别项目屋顶遮挡、屋顶状况变化不
满足建设要求等原因,该项目实际并网容量为 74.78MW,承诺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承诺投入募集资金的差异为募集资
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本公司未对 2023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进行承诺,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列为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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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者
互补项目、大众汽车自动变速
工 商 业 分 布 式 器(天津)有限公司 DQ 厂区
目 目、安波福中央电气(上海)
有限公司 3.2MW 分布式光伏
项目、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
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工 商 业 分 布 式
目 补光伏电站项目、讷河市
建德市 50MW/100MWh 125.3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电 网 侧 储 能 示 范 项 铜陵市义安区西联镇渔光互
目 一 期 25MW/50MWh 补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
晶科电力建德三都
镇 70MWp 农光互补光 晶科电力清远市三排镇 16,000.00 16,000.00 235.37 235.37 1.47 2024/5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伏发电项目 100MW 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
晶科海南 20 万千瓦 范项目、渭南市白水县西固镇
源 网 荷 储 一 体 化 项 200MW 光伏平价上网项目 72,421.08 72,421.08 2024/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合 计 - 275,204.85 275,204.85 32,327.03 165,306.19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忠旺项目为“全部自发自用”类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实施模式为公司
租赁业主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供业主方使用并向业主方收取相应电费。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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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忠旺项目由于涉及的部分厂房建筑物相关产权证明文件目前仍在办理中,基于合规性考虑以及后续
产权办理的需要,业主方提议暂缓实施辽阳忠旺项目;营口忠旺项目由于业主方根据市场情况安排生
产线进行陆续投产,导致该项目涉及的部分生产线目前暂未投产,公司如现阶段实施项目,所发电量
存在无法消纳风险。鉴于业主方产证办理进度较慢,生产线何时投产尚不确定,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终止实施忠旺项目,并将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光
伏发电项目的建设以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详见 2021 年
号:2021-089)。
变更原因:宝应项目原计划并网规模 100MW,因项目建设过程中,组件排布安装面积不足,实际并
网规模为 98.2MW,因此投资总额有所下降,募集资金略有节余;天津大众项目原计划并网规模 14.58MW,
因业主屋顶荷载情况较原勘测时发生变化,无法满足光伏安装条件,导致项目最终并网规模减少至
响施工质量、发电效益的前提上,选用了更具性价比的设备类型,大幅降低了设备采购成本,因此募
集资金有一定节余。铜陵项目于 2021 年 9 月正式开工建设,在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之前,铜陵项目根据付款需求,使用银票支付设备、工程等款项 11,631.83 万元,该等银票支付款项
未能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导致募集资金节余较多。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
务发展,公司拟对上述四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 15,641.65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 2022 年 12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会议、2023 年 1 月 6 日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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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原因:丰城项目、讷河项目的备案容量分别为 200MW、125.3MW,已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营的容
量分别为 200MW、93.88MW。丰城项目的施工区域涉及养殖水面,剩余容量建设涉及的部分水域需待养
殖户的水产捕捞工作全部结束后方可交付使用,交付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讷河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
分地块不再符合光伏用地标准,导致该项目可利用土地只能满足 90MW 左右的项目建设规模,剩余容量
的土地交付时间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将丰城、讷河项目的剩余未使
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其他新电站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土地问题解决后,再以自有资金继
续推进项目建设。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 2023 年 2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023 年 3 月 17 日
案》。信息披露情况详见 2023 年 3 月 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变更原因:由于清远项目原计划使用的部分地块性质被认定为复耕地,同时,随着全国第三次国
土调查系列工作的推进,该项目部分地块的土地性质由原来的可利用地调整为基本农田、耕地。根据
相关土地政策和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复耕地、基本农田、耕地等土地不能作为光伏项目建设用地,因
此导致该项目可建设用地大幅缩减,且预计短期内清远项目无法找到可用于继续建设的土地。白水项
目所在地周边没有满足本项目接入容量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接入点(汇集站),原计划的项目接入点还
在筹建中且进度缓慢,经协调当地发改委、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后,仍无法明确该接入点可投入使用
的时间,周边也无法找到其他适合的接入点。考虑到白水项目短期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接入点并取得接
入批复,项目建成后存在无法并网发电的风险,清远项目暂时无法找到可用于继续建设的土地,为避
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拟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使用。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9 日
情况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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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难度较大等因素影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石河子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6 月;由于石河子项目涉及土地用途分类调整,需重新办理农用地转建
设用地手续,土地审批完成前暂无法施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石河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3 年 6 月;根据自治区
主席办公会对石河子项目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事宜的讨论意见,石河子项目需按照农用地转未利用
地的方式报送审批,并经市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即可,因此公司需按上述意见重新报批,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石河子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24 年 3 月。截至报告期末,石河子已建设并网 91.08MW,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土地
审批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待完成审批手续再继续建设。
江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并经浙江省能源局进行统一评审后办理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审
批手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浙江省能源局尚未进行统一评审,该项目尚未取得接入批复,无法确定电
气建设方案,因此暂未开工建设。且该项目的送出线路工程计划由当地国网公司投资建设,建德储能
项目的并网时间也将受送出线路工程的竣工时间影响,目前该送出线路工程尚未开工。基于上述实际
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将建德储能项目的预计完工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模 200MW,已使用募集资金建成并网 186MW,剩余 14MW 的施工区域涉及养殖水面,需待养殖户的水产捕
捞工作全部结束后方可交付施工。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 14MW
的容量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工商业 49.63MW 项目,待施工区域交付后由公司自筹资金建设
剩余 14MW 容量。截至 2023 年 6 月底,上述 14MW 剩余容量涉及的养殖水面已交付施工,公司已使用自
有资金完成了建设,丰城项目已实现 200MW 的全容量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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