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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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60%,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予以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拟对该部分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共计 24.8304 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
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授予登记,期权简称为特一 JLC1,期权代码为 037194,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16 名,授
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400 万份,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14.22 元/股。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14.22 元/股调整至 13.57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相应
法律意见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尚未行权的 28.10 万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1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1.57 万份,行权价格为 13.57 元/股。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票期权注销手续,注销数量为 28.10 万份。该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71.9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 110 人。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
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将由 269.33 万份(含第一期尚未行权的 9 万
份)调整为 377.062 万份,行权价格由 13.57 元/股调整至 9.2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
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 2 名激励对
象已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第一期行权期已结束,有 2 名激励对象
尚未行权。董事会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0.85 万份予以注
销。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已满足,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0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共计 155.148 万份,行权价格为 9.2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票期权注销手续,注销数量为 10.85 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62.012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 108 人。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
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C”,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60%,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予以注销。董事会
决定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24.8304 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根据公司《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数量将由原来的 197.2556 万份调整为 276.1578 万份(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前,如有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导致期权总份数发生变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调整
前后的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
权价格由 9.23 元/股调整至 6.24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深
圳)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
     (1)《激励计划》中有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其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10.696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2)《激励计划》中有 17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60%,其未能行权的 14.1344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综上,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4.8304 万份将予以注销。注销
完成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2.086 万份调整为 197.2556
万份(实际股票期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激励对象由 108 名调整至 106 名。具体情况如下:
                      拟注销股票期权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拟注销股票期权原因
                        (万份)
          合计          24.8304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规定,公司有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7 名激励
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 60%,未能行权
部分由公司予以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24.8304 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
收回注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上述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期权注销。本次部分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总数由 108 人调整为 106 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
理本次注销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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