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0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50(参加现场会议的
股东请于会前 30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04 月 18 日 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需逐项表决) √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 13-15 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议案 14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15 中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
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 11、议案 12.02、议案 12.03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含)以上同意。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
会登记资料须在 2024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出席会议签到
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详
见附件一),不接受电话登记。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 号,邮编:201401。
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何闫闫
电话:021-33587515 传真:021-33587519
邮箱:weihongzq@weihong.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
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
决)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选举武蕴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
选举赵志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
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如欲投
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
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 发 日 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宏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15,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 所投资者 服务密 码”。具体的 身份认 证流程 可登录 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