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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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 招商证券            编号: 2024-0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2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
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2023 年公司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8,763,959,184.96 元,公司拟分配利润 2,191,524,755.11
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是为确保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落地,应对
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增厚净资本,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
展,提升股东回报。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5,183,599,022.54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5.01%。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司将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派发 2023 年度现金红利。有关本次 A 股股息派发的
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 H 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
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配利润 2,191,524,755.11 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全面深化,股票发行注册制全面推行,多层次市场
体系不断健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迈向纵深,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进一
步发挥,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提高,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快速发展
助推证券行业发展壮大,证券行业向机构业务、财富管理、产业投行方向转型升
级。机构化趋势延续,机构客户群体壮大,机构业务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机构
客户需求呈现综合化、定制化及跨境化趋势,对券商提出了更高的综合性要求。
同时,证券行业集中度高,头部竞争格局加剧,同业竞争呈现不进则退的局面。
跨行业、跨领域的全方位竞争是当前证券业务竞争的新特点。证券行业将形成头
部集中和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经营状况,公司处于转型变革期。公司以高质
量发展为方向,坚持“做大轻资本业务,做强重资产业务”的战略指引,加大改
革转型、科技创新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经营模式,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发展动
力。公司将加快现代投资银行建设,发挥投行价值牵引作用;打造财富管理综合
服务商,巩固机构客户综合服务优势;推动用资业务与服务业务融合发展,提升
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加大金融科技投资,构建“科技赋能”
生态;强化跨境服务一体化,增强跨境业务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
务,不断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来,我国资本市场深度和广度持续提升,个人投资者融资交易日益活跃、机构投
资者场外衍生品用资需求增长、FICC 业务全面推进、股权投资业务快速发展,
业务用资需求不断提升并拉动资产规模增长,随着公司战略的持续推进,预计未
来一段时间仍将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资
金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回馈股东。
  (五)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对现金分红议案进行投票提供便利。同时,公司采取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上证 e 互动等方式与公司就现金
分红情况进行沟通。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
司将持续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要求,研究提高投资者回报的方案。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
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 A 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以及 H 股股息派发的记录
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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